事项名称 |
《药品GMP证书》登记事项变更(审批清单34001子项目)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九条; |
办理材料 |
企业需提交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一、受理 二、审核 三、复审 四、审定 五、制作许可决定 六、送达 |
总期限 |
自受理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时间) |
申请条件 |
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登记事项变更由省局受理。 |
承办处室 |
药化生产处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0791-88158101 |
办理地点 |
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编330029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备注 |
来我局领取相关证书或批文的时候,应携带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及领取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主 办:28365365官网ks99cc 技术支持:28365365官网ks99cc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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