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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日期:2017-04-07 09:35:00 浏览次数:

    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围绕“四个最严”要求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切实维护好全省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助推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责任分工: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在实践中不断锤炼党性,培育正气、传递正能量。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政治定力,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局党员领导干部挂点帮扶支部工作制度,指导定点支部工作。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评优工作,树标杆、带全面。坚持局领导、党组织负责人每年给所属支部讲授一至二次党课。开展好党员扶贫帮困活动。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力度,加强廉能风险防控,规避干部任用、审评审批、案件处罚、经费使用等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权力运行风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食药监干部队伍。
    
二、突出监管重点强化违法案件大稽查(责任分工: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监处、药化生产处、药化流通处、医疗器械处、稽查局负责)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稳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优化许可流程。把乳制品、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特膳食品、白酒等高风险品种食品管紧,把农村食品安全管严,依法把“四小”管好。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现“洁厨亮灶”1.6万家。全面启动“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
    
(五)加强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尤其对质量信用级别低的企业、风险程度高的医药产品实施重点监管,严管麻醉、精神等特殊种类药品。着眼提升物流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努力探索药品第三方物流措施。推进化妆品质量体系建设,尤其加强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管。
    
(六)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严格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严把产品准入关。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落实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结合中央转移地方支付项目,继续做好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
   
(七)加强稽查办案力度。按照“稽查+督办”模式,省稽查局带头办案,少下交案件,督查、督导、协调全省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强化各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督办、检验认定、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合作。继续实施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考核,强化稽查工作全省一盘棋。
   
三、围绕突出问题深化集中整顿治理(责任分工: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监处、药化生产处、药化流通处、医疗器械处、稽查局负责)
   
(八)突出整治重点。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对“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掺假造假、冒牌欺诈、虚假宣传、篡改翻新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专项整治,深挖严打“潜规则”,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九)确保整治实效。把专项整治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促进各单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协同内外多部门,针对重点整治的问题隐患追根求源,出重拳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下“猛药”解决潜在风险和苗头性问题,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及时公开信息,巩固整治成效。
   
四、突出技术支撑强化能力建设(责任分工:规财处、科标处、人事处、医疗器械处、药品审评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
   
(十)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省食检院大楼建设项目,打造区域性食品安全检测能力中心。加强省轻工所建设,尽快形成省食品安全监控和审核查验能力。加快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力争年底前将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到每个县。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监督和考核评价,补充全省检验检测专业紧缺人才。
   
(十一)加强医疗器械审评和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下力气解决好医疗器械审评人才短缺、无机构等问题。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力争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物滥用报告数量分别达到百万人900份、200份、50份、100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县(市、区)报告覆盖率100%,不断增强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十二)加速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建立以职业化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专兼结合、一专多能、梯队合理,满足检查、办案和监管需求的检查员队伍,用专业性实现监管权威性。探索建立检查员分级管理和激励机制,将检查员综合考评、培训与待遇、提拔使用挂钩,逐步形成“多数人在一线,少数人在办公室”的工作格局。
   
(十三)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健全计划、专项、评价性抽检检测体系,统筹完善省市县三级抽检机制,突出重点品种、重要环节和关注度高的品种抽检监测,突出对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抽检。建立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发布抽检信息。完善食品药品风险会商制度和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
   
(十四)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系统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创建“互联网+”监管模式,建设覆盖“四品一械”安全监管质量追溯体系、信用体系、行政许可等综合信息平台,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实现“机器换人”。
   
五、坚持补弱固强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分工:办公室、综合处、法监处、人事处、新闻办、规财处、食品流通处负责)
   
(十五)破解基层恐慌恐惧难题。面对基层能力欠缺的恐慌与问责压力的恐惧,探索专业队伍建设新途径,人尽其才、补充紧缺人才、加强非专业人员培训,补齐能力“短板”,稳定队伍。建立客观、公正、专业评定机制,激发活力,让基层放下顾虑撸起袖子加油干。
   
(十六)深入开展“五大”活动。按照省局《深入开展“五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难点、特色和薄弱环节,统筹各部门、各地资源,通过多部门协同、省市县三级联动、全员参与等方式,运用“大培训、大比武、大建设、大宣传、大考核”手段和途径,以常态化活动机制,接续推进监管水平大提升。
   
(十七)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推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做好“五统一”。从硬件建设、管理制度、队伍素质三个方面规定建设标准,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乡镇监管分局食品药品执法装备配备、办公场所及设施不足等问题。
   
(十八)深化“双安双创”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和省政府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年行动部署,分期分批创建3个国家级、4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30个省级、40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在大型食品连锁超市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用好省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各地加大对创建工作经费投入。
   
六、强化督查考核压实各方责任(责任分工:综合处负责)
    (十九)强化食安办作用。强化食安办“决策参谋部、前线指挥部、工作督查部”作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安办综合协调功能,健全食安委成员单位协调沟通机制。
   
(二十)严格落实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监管实效,严肃责任追究。
   
(二十一)加强督查考评。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强化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办。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考评、药品安全和“双打”工作考核,推动年度重点工作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七、突出协调联动构建共治共享大格局(责任分工:综合处、法监处、新闻办、行政受理与投诉举报中心负责)
   
(二十二)强化诚信守信。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建立生产经营者电子化信用档案, 严格落实信用承诺制度、警示约谈制度、“黑名单”制度。联合公安、宣传、征信、金融等部门,推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长效机制。
   
(二十三)强化群防群控。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深化农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12331”平台综合功能,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业内部举报违法行为。
   
(二十四)加强法治保障。做好“四小”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的制定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双随机”考核。加快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公职律师配备工作。
   
(二十五)加强新闻宣传。做好“四小”宣贯工作,开展好“大宣传”活动。树一批典型,推广一批经验,培养一批宣传骨干。建设好“三微一端”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服务站,抓好重点时节科普宣传活动,积极探索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有机结合的新的宣传方式方法。
    
八、着眼改革创新推动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分工:法监处、药化注册处、药化生产处、医疗器械处负责)
   
(二十六)深化审评审批改革。探索建立以审评为主导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技术体系,完善以审评为核心、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审评审批机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拓展和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加快推进许可审批、认证数据上下互联对接。做好认证质量体系改版工作。
   
(二十七)加快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借力政府推进所在地重点品种、独家品种、特色品种、市场份额较大品种及临床短缺品种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健全工作机制,设立绿色通道,依法履行受理审查、标准复核以及研制现场和生产现场检查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在临床应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以及产业基金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十八)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制定食品药品产业支持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推广中药配方颗粒科研项目,推进中药提取物产业发展,传承发扬“樟帮”“建昌帮”中药炮制特色技艺。继续加大对以药食同源物质为原料食品帮扶力度,推动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发展升级。指导和规范创新型产品研发注册,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继续为企业降成本优环境,把龙头企业、优势品种做大做强。
   
九、监督方式
   
(二十九)通过过程监督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节点任务完成情况监督与年度工作绩效监督相结合、召开代表座谈会与网上征集意见相结合等方式,确保《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全面、深入、高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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