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获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端午节粽子食品专项抽检情况,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抽检我省市场上销售的32批次粽子,抽检项目指标均合格。
此次抽检的粽子分别产自江西、广东、浙江、河南、辽宁、湖北等地,有原味粽、花生赤豆粽、金丝蜜枣粽、板栗猪肉粽、猪肉粽、蛋黄肉粽等品种。该局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多关注粽子标签上的相关信息,留意相关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按照标签所示贮存方式保存。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食用前应充分加热煮熟,不要食用已发酸、发苦、发霉,或者口味不正的粽子。在购买粽子后应保留小票、收据等,如遇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31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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