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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6-10-17 13:08:00 浏览次数:

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去年以来我局已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本部门随机抽查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及要求。

二、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建立涵盖全部监管对象名录的数据库。监管对象名录的信息应当包括监管对象的名称、经营类别、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内容。已建有数据库的,可以公布数据库链接,没有建立数据库的,应汇总监管对象的名录。

三、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建立涵盖所有行政检查人员名录数据库。未进入数据库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参与行政检查活动。

四、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建立统一的随机抽查台账,各类检查都要在台账数据中反映出来。要明确检查时间、被查单位、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检查人员名录、随机抽查台账等表格此前已下发给你们,请填报后交局信息中心。由局信息中心在局网站“双随机检查专栏”中公布并上传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数据库和行政检查人员名录数据库,要根据行政检查职权的调整和监管对象、行政检查人员的变更,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检查职权合法、监管对象名录完整、行政检查人员合格。

随机抽查台账每月报送一次。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数据报省局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汇总上传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并每月通报一次。

七、省局信息中心要与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无缝对接。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根据监管需要和监管对象的行业类别、地理区域等类型,通过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八、省局培训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对行政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行政检查人员实地核查能力,依法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

九、各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在每年12月前将下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制监督处,法制监督处汇总后报送省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情况属省政府对各部门的考评项目。未按本规定报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名录、检查人员名录和每月随机抽查台账的,由机关处室和单位各自负责。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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