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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权限内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日期:2015-08-03 11:16:00 浏览次数:
权限内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权种类别 设定依据 清理意见 是否涉密: 备 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权限内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五十五条:“对投诉举报或者其他信息显示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可能存在产品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实施飞行检查。” 保留 省、市、县三级都有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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