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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上半年公共机构节能督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7-08-07 17:15:00  文章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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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食药监节〔2017〕7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推动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根据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经省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同意,省局节能办于6月中旬对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抽查。现将督查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抽查共走访了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省药品认证中心、省药品审评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等7家单位,督查抽查的主要内容为节能工作的部署情况、节能制度建设和节能管理情况、节能产品使用和节能项目改造情况、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从抽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均明确了节能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和工作职责。也相应建立了节水、节电、节油、节材和能耗统计报告等管理制度,均开展一定程度的节能宣传活动。通过对现场部分办公场所的抽查来看,干部职工对空调的使用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有效地控制了能源浪费现象,其中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和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做得比较全面。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所还自行制作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节能提示标识及节能宣传品,节能宣传工作做得较好。

二、存在问题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虽然总体情况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别单位节能统计员更换频繁,报表迟报错报时有发生;个别节能统计员工作还不够认真细致,统计上报的数据有时不相匹配,与要求相差较大,有的数据换算不准确。

(二)节能制度措施落实力度不够。有的单位不能及时更换部分能效不达标的老旧办公设备,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灯具和节水器具还不够,有的单位公车节油效果不是很好,有的单位节能办经常性检查督促不够。

(三)节能宣传还有待加强。有的单位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不多,特别是对一些节能政策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大力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不够,节能标识张贴不全,节能培训讲座开展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

下半年节能工作要紧紧围绕今年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明确下一步节能目标任务指标,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狠抓各项节能制度措施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节能目标任务,确保通过年度的考核。

(一)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提高广大职工的节能意识,培养大家良好的节能习惯。

(二)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能管理制度措施,加强检查督促,特别是要针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节能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增强节能队伍的责任心,提高节能管理队伍稳定性、工作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要进一步重视节能改造。切实更换能耗高的用电设备,大力推广使用LED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和100%使用节水型器具,广泛开展节能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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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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