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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1-06 11:30:00 浏览次数: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17]18号)精神,为做好我局分类学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本单位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含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参考人员可通过法治江西网(www.fazhijx.com)、江西普法网(www.jxpf.com)、江西省司法厅网(www.jxsf.gov.cn)点击 “江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系统”页面,进行在线学习、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省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直属单位考生考号及初始密码由各单位考试管理员负责分配和管理。

因故没有按时参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有一次补考机会,时间为2018年1月8日8︰00至1月14日18︰00。有补考人员的单位要将补考人数于12月29日前上报省局法监处。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综合类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占总分的40%)。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宪法、江西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江西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17年在全省重点宣传普及的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反家庭暴力法等。

(二)分类学法考法单位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占总分的60%)。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

分类学法考法采取网上考试的形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组织报名、信息登录、在线学习考试等工作。

2、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报名组织和统计汇总工作, 11月24日前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将《2017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报名表》、《2017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法报名情况表》报法监处审核汇总。

3、各单位要指定考试管理员负责调联络、信息登录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参加网上考试的人员信息录入网上考试系统。考试平台网址:http://ks,jxpf.com/admin。

联 系 人:邹新凯  0791-88158106

电子邮箱:662704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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