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宜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和执法水平,促进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广大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宜春市局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在辖区内认真组织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活动有声有色,成效较为显著,网上竞答总人次全省设区市排名第二,总决赛和食安歌曲评比均获三等奖,两名优秀选手被省局遴选为国家总决赛选手。
一、竞赛活动组织情况和活动过程中的参与人数
宜春市局局长何晓雄高度重视此次竞赛工作,亲自研究活动方案、部署发动开展竞赛,分管领导安全总监聂庆华多次与县市区局长电话沟通活动措施、现场督导开展活动,使全市竞赛有序、有效地进行。于2017年10月2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宜春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市区积极响应,精心组织竞赛活动;于11月30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促使竞赛活动全面铺开,同时发动各界群众踊跃参与省局主办的网上有奖竞答;于12月19日至20日在宜春城区举行了全市决赛,各县市区派1个代表队(由食品安全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代表等不同类别的4名人员组成)参赛,评比出了团体奖和四类个人单项奖并颁发奖牌,同时遴选出了4名优秀选手。
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食品企业和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宜春市局于2018年1月9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的紧急通知”,督促县市区加紧推动辖区竞赛工作,紧接着局分管领导亲自与市教育局领导沟通协调,并于1月15日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全市在校师生参加全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网上有奖答题活动的通知”,要求企业员工、中小学校全体在校师生和各界群众积极参加全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大幅提升了竞答人次和活动效果。为使我市竞赛活动在全省更有风采、赛出水平、成效更突出,形成比、学、赶、超局面,宜春市局于1月26日和3月2日分别下发了“关于近阶段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网上竞答完成情况的通报”“关于全市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情况的通报”,同时市局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的活动开展进行全面督导,使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增大,全市各界人士参与网上竞答的总人次达78.9万,列全省设区市排名第二位,活动成效显著。就在3月20日至21日,市局分管领导率局法宣科人员对丰城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网上竞答活动进行了第二轮督导,再次浓厚了丰城市学法用法的氛围。
二、竞赛活动的渗透程度(在各媒体平台的宣传情况)
在整个竞赛活动中,宜春市局多次邀请市日报社、电视台记者对参与活动的企业员工、在校师生、社区群众和活动过程进行了现场采访,并分别于2017年11月27日、2018年1月19日、2018年3月4日和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4日在当地报纸、电视上进行宣传报道,增强了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三、社会参与度(各县区开展竞赛、各人群动员参加情况)
自2017年10月宜春市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以来,各县市区局积极响应,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竞赛活动。上高县局、万载县局、靖安县局等局领导高度重视辖区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及时研究、制定极其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亲自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广泛发动学校师生和家长、企业和超市员工、社区及乡镇的群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城乡群众参与度极高,活动成效非常显著,尤其是上高县、全县共30多万人口、参与网上竞答的总人次达到15万,网上竞答工作成绩十分突出,已在全市通报表扬。
四、食品安全之歌的评选情况
宜春市局原创了两首食安歌曲,在全省的评比中均获得好评,其中《我们是光荣的食药监管卫士》获得三等奖,《前进,食药监管忠诚卫士》获得优秀奖。
五、市县社会大众、参赛人员、监管人员的竞赛感受
通过竞赛,社会大众反映良好,认为在竞赛中了解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参赛人员表示,竞赛活动使自己对食品法规的内容更熟悉了,提高了宣传法律的水平;监管人员认为,通过竞赛、自己对食品法律条文的理解更透彻、应用起来更得心应手。
六、组织参加省级竞赛的情况
宜春市局通过组织比赛,遴选出了陈坤喜、田明、陈振桂、敖晶晶4名优秀选手,在全省的决赛中获得了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