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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开展 “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百日宣传大行动实施方案
日期:2018-04-27 11:06:00 浏览次数: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组织开展百日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群众,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重心下移,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全员覆盖,精准防控,入村入户,入心入脑”的全民参与防控的大格局,打一场毒蘑菇防控的舆论战、宣传战和群众战,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和降低死亡率。

二、时间安排

百日宣传大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3月下旬至6月为集中宣传期,7月至8月为督查巩固期。

三、集中宣传期主要任务

各乡镇要深入调研,摸清当地野生毒蘑菇的生长分布和群众采摘习惯等有关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围绕“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的主题,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毒蘑菇的严重危害,讲清毒蘑菇防控的基本知识,讲清毒蘑菇中毒后的急救手段。要采取实在管用的方式方法,切实使活动富有成效、不走过场。

(一)进行专题部署。各乡镇要协调当地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专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尤其是乡镇和曾经发生过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地方,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动员形式,组织乡村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基层卫生救治人员、信息员、协管员、志愿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来,形成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宣传的强大合力。

(二)全面宣传造势。各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在人口集中地方,利用电子显示屏采取字幕飞播或者悬挂横幅方式发出警示,连续播放两周以上。要通过各乡镇政府门户网站,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官网以及“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及时发布防控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预警信息,转载相关科普知识及公益宣传片,切实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要在县电视台重要时段播放“拒绝毒蘑菇”公益广告,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或宣传海报要覆盖山区进入口、乡村宣传栏、农村集市、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地区;要结合实际,采取群发宣传短信、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页等务实管用的办法宣传到户、到人;要深入学校、幼儿园,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调动孩子向家长宣传的力量;要以建设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为契机,利用基地灵活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三)进村入户科普。要组织专、兼职执法人员、专业人员和乡村干部以及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普及毒蘑菇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教育群众拒绝采食野生蘑菇。要制作宣传视频和印制宣传单页海报,分发至每村每户,张贴在每个自然村的进出口和进入山林地的出入口。要在田间、水边、山头、水库等野生毒蘑菇重点生长地带和中毒事故高发区域,以醒目的标识或简易人物造型,建造“珍爱生命 拒绝毒蘑菇”警示带,警醒人们远离毒蘑菇。

(四)加强监测救治。卫生计生部门要将蘑菇中毒事件专项监测纳入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组织疾控机构开展蘑菇中毒事故调查,了解我省毒蘑菇中毒地域、人群及毒蘑菇主要种类及中毒毒素。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要熟悉和掌握发生食物中毒后的简易处理方法,努力降低因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中毒的病死率。要提前做好应急处置等预案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此类事件,要及时组织救治工作,并按照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报告。

四、督查巩固期主要任务

(一)加强专项督查。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蘑菇的监管,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城乡婚丧宴请等群体聚餐场所加工食用野生菌。定人定时对城乡野生菌交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毒野生菌和不能识别的野生菌现场进行销毁处理,严防有毒野生菌流入餐桌。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各类食堂的监督检查,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把野生菌采购和加工关,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把学校“严禁加工使用野生菌” 纳入校园食品安全质量承诺管理,严防学生食用野生菌,在各地开展“百日宣传大行动”中,凡是发现因食用野生蘑菇造成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搞好督查总结。各单位要在开展活动期间搞好督查总结,注重发现基层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探索一套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在活动的第一阶段,主要以集中宣传科普为主,第二阶段主要结合监管实际,以检查防控为主。整个活动结束后,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宣传防控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并以县食安办名义抄送各级政府,作为乡镇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情况适时向媒体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必须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高度,切实加强本地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特点和规律研究,做好宣传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拿出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有效方案,力争通过广泛的、专业的、科学的、直抵人心的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要搞好结合。要将此次活动与日常监管和年度大项工作相结合,与城乡环境改造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与我县公益宣传活动相结合,与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移风易俗和普法活动相结合,使宣传防控工作有更多的载体,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三)要立足基层。此次活动的成败关键在于群众是否能够真正的发动起来。各乡镇要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重心放在基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重点放在乡村,把责任分解到一线,动员广大基层干部进学校、进市场、进村组、进家庭、进工地,以面对面宣传方式为主,要针对宣传对象的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生活习惯等情况,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法,切忌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力戒图形式走过场。

(四)要及时上报。活动期间,请各乡镇、各单位汇总辖区内的数据,每月1日前上报活动项目推进表(见附件),县食安办将适时通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 晏梦璐

电 话:0796-7628221

邮 箱:yml19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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